吟劍丹麥 發表於 2015-1-13 01:14:31

[香港入境重要訊息]E通道須知請注意

我曾經在很久以前就介紹過這資料

访 港 常 客 (E通道)
http://www.hongkongairport.com/chi/tbu/terminal1_fvc.htm

旅 客 只 要 在 过 去 十 二 个 月 内 经 香 港 国 际 机 场 入 境 三 次 或 以 上 , 即 可 申 请 「 访 港 常 客 」 , 以 便 享 用 特 快 的 入 境 通 道 。
申 请 方 式
1) 网 上 申 请;
2) 邮 寄 至 香 港 大 屿 山 香 港 国 际 机 场 翔 天 路 1 號 机 场 行 政 大 楼 机 场 管 理 局 「 香 港 国 际 机 场 访 港 常 客 通 道 」 负 责 人 ; 或
3) 亲 身 递 交 至 一 號 客 运 大 楼 第 七 层 离 港 大 堂 ( E 、 F 行 段 之 间 )的 旅 客 服 务 中 心 。

请 填 妥 申 请 表 格 , 並 连 同 旅 行 证 件 副 本 递 交 香 港 机 场 管 理 局 。 证 件 副 本 须 包 括 显 示 持 证 人 姓 名 及 旅 行 证 件 编 號 的 首 页 , 以 及 载 有 过 去 十 二 个 月 内 最 近 三 次 访 港 记 录 的 内 页 。

*申 请 一 般 需 要 八 个 星 期 处 理 , 惟 申 请 人 提 供 的 资 料 必 须 全 部 正 确 有 效 。 如 申 请 不 获 批 准 , 有 关 资 料 将 於 六 个 月 后 销 毁 , 不 会 另 行 通 知

但是現在最重要的問題來了!!!!經過常駐深圳的好友SK哥熱情告知

若您在換本時!!!!記得要重新申請一次E通道!!!!
千萬不要沒有申請!!!

他最近本人就遇到了這鳥事!!!(之前的人員跟他說可以自己把標籤轉貼到新本上,所以他照做)
誰知道這次被攔下來叫去關起來聽勸導!!!
好在他自己忍下來,客氣的說明後!就放他過了......
不然本來要追溯他,非法二年入境香港的罪名!!!

那就真的是靠北邊走了!!!
總之!!!小心為上!!!

還有!!台灣現在新駕照是沒使用年限的!!
若要來中國換駕照!最好注意一下自己的舊駕照是否有過期唷!!!

最後在提醒一下!在深圳常駐的朋友!!
要辦二年多簽時!最好先在網路上預約好辦理時間
免得自己白跑一趟!! 以上訊息!您留意清楚了唷!!!

感謝SK哥之訊息!!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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